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4-17 來源: 轉發:廈門市人民政府、綠色智慧建造 閱讀: 468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廈門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已經第37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ù思鲃庸_)
廈門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為做好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推進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和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建筑工業化技術協同發展的路徑和模式,建立涵蓋科研、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全產業鏈融通協同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試點數字化建造項目100個、智能建造項目30個,建成涵蓋智能建造管理平臺和智能建造產業數據中心的行業綜合業務系統,引進培育不少于10家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建成省級以上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6個,建設智能建造產業鏈相關產業園區3個,建立裝配式建筑實訓基地和智能建造實訓基地2~3個,建設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基地1個,引進和培養一批高素質綜合型管理人才和智能建造產業工人,形成全產業數字化解決方案能力,基本形成智能建造產業生態。
二、試點內容
?。ㄒ唬┙⒅悄芙ㄔ煺唧w系
1.加大資金扶持。建立支持建筑工業化、智能化發展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調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立智能建造技術應用試點資金配套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智能建造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融資。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智能建造的融資支持力度。
2.落實稅費優惠。對企業開發智能建造需求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產生的研發費用,可按有關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對企業購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術裝備,可按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進口環節稅等稅費優惠政策。
3.強化科技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將智能建造技術研究列入科技重點研發方向。支持企業圍繞綠色低碳建筑、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產業互聯等關鍵技術開展創新,申報國家和地方科技計劃項目。參與制訂省級及以上智能建造技術標準的企業,可享受相關科技創新扶持政策。
4.做好用地保障。統籌規劃智能建造產業園區,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建設國家級生產基地。研究智能建造企業新型產業用地準入退出等政策,將發展智能建造相關要求列入建設用地出讓合同、項目招商協議或技術控制指標清單,并納入項目供地方案。
5.強化結果導向。對開展智慧工地、裝配式建筑、工程資料電子化、數字化平臺管理等智能建造應用的企業給予信用激勵,在觀摩示范、評優推薦等方面予以相應政策傾斜。探索智能建造項目在招標時將投標人具備智能建造能力或業績作為投標資格條件或加分項,且評標委員會中應當配置相應專家。裝配率不低于60%的裝配式建筑可參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
?。ǘ┡嘤悄芙ㄔ飚a業
1.推進建筑工業化升級。繼續推進商品房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按規定給予放寬預售許可等政策支持,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建筑工業化技術深度融合協同發展。
2.建立智能建造產業基地。推動建設智能建造產業園區,并依托產業園和智能建造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深入開展技術合作,引導有實力的企業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廠、智能建造裝備產業園,打造創新基地、技能基地和服務基地,建立高標準生產和技術研發體系,積極創建國家級裝配式建造創新中心。
3.構建智能建造全產業鏈。積極探索智能建造產業鏈新型組織方式,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大力培育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盡快培育形成初具規模的產業鏈。推動企業以多種形式緊密合作、協同創新,逐步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軟件研發、設計咨詢、部品部件生產、智慧運維等企業共同參與的開放型產業體系。引導建筑業企業、信息化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高??蒲袡C構、行業組織等深度合作,推進智能建造產品研發、技術攻關和智能建造技術集成應用。
4.支持專精特新產品研發。在智能建造產業領域,支持中小企業進行產業升級與創新,專注細分賽道、深耕產業鏈某一環節,開發各個環節的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的產品及解決方案,打造一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ㄈ┘訌娛痉兑I
1.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項目。政府及國有投資的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酒店等項目,原則上每年不低于10%(面積占比)的項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建立完善智能建造技術體系、標準規范、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推選出一批示范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2.開展BIM、CIM、區塊鏈關鍵技術試點。開展應用BIM技術進行建模、可視、分析、協同、工程量計算等關鍵技術試點示范,推進集成運用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研究城市信息模型(CIM)空間大數據相關應用機制及關鍵技術,探索CIM平臺產學研聯動創新發展新機制。
3.開展智能建造技術與綠色建筑有機融合試點。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的標準規范和評價體系。建立符合綠色裝配式建筑要求的智能建造技術應用體系,減少建筑垃圾產生,降低建筑能耗、物耗。加大標準構件模型資源庫和運行共享機制研究,提高綠色建造能效水平。加快低碳環保建材、工業固廢新型建材等研發應用。
4.積極推進智能裝備研發應用。加強建筑機器人研發應用,逐步替代“危、繁、臟、重”的施工作業,推廣應用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自升式智能施工平臺等智能化工程機械設備,積極開展示范試點,定期組織觀摩學習。支持裝配式生產基地實施裝備改造升級,研發應用各類先進制造設備,打造“機器代人”應用場景。
?。ㄋ模﹦撔聰底只ㄔO管理機制
1.建立智能建造監管體系。打造智能建造管理平臺,全面提升建造管理水平。推進BIM報建審批,并在設計、變更、圖紙技術審查、施工、審批、監管、檔案管理等工程建設全過程推行應用數字化圖紙。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推進智慧工地評定、裝配式建筑實施評價等工作。探索利用射頻識別(RFID)信息、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和協同管理平臺,實現預制構件全過程質量責任可追溯。
2.建設智能建造產業數據中心。鼓勵市場主體開發智能建造專用軟件,發展智能建造第三方云服務,建立工程總承包項目多方協同智能建造工作平臺,提供涵蓋設計、生產、施工、技術等相關服務。引導信息化企業與政府部門共同搭建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智能建造產業數據中心,對接項目、企業等數據,實現智能建造產業全過程數據資源互聯互通,通過工業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的集成建造和數據互通,輔助項目管理、經營決策和市場監管。
3.建設數字城建檔案信息平臺。新建工程全部及時建檔、既有工程逐步普查補檔,建立覆蓋全市地上地下建構筑物的數字檔案平臺,探索將既有建筑數據與智能建造數據進行融合。推行建設工程資料數據化并提供線上指導,實現數字城建檔案在線接收、審驗和開放利用。研究制定智能建造管理平臺、CIM基礎平臺數據歸檔移交規則,確保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電子數據資料完整歸檔。
4.創新城市運維管理模式。全面推進CIM平臺建設,形成覆蓋政府、企業和公眾的CIM+應用,創新CIM建設運維新模式。對城市建筑進行智能運維和全生命周期監管,重點加強基礎設施與建筑安全、能源消耗等控制性指標的監管,并通過數據研究識別城市運行規律,發現城市治理矛盾并尋求解決路徑,為城市功能定位和發展態勢研判提供支撐,助力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ㄎ澹┩苿蛹夹g研發和成果轉化
1.加大技術研發。圍繞智能建造技術難點,加大科研投入,支持企業技術和產品創新,積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系統性軟件與數據平臺等智能建造新技術。尤其要大力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等相關裝備的研發、制造,推動智能建造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對專利技術按規定給予獎勵。
2.加快技術應用和成果轉化。加強地理信息系統、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等信息技術在工程勘察等領域應用;探索將遠程控制技術、建筑機器人、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設備應用于危險性較大、作業繁瑣的施工環節。建立智能建造新技術產品成果庫,定期發布成熟技術目錄,開展網上論壇、數字展廳、科技創新成果大賽等活動,并在基礎條件較好、需求較為迫切的園區或項目率先推廣應用。
?。┮M和培育人才
1.引進領軍人才。鼓勵建筑業企業和科研單位引進信息技術、機械制造等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院士團隊,在人才引進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按規定給予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優惠政策。
2.培育專業技術人才。鼓勵骨干企業依托重大建設項目和示范應用工程,培養一批既懂土木建造、又掌握數字化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引導本市相關院校圍繞智能建造優化專業學科設置,加大在智能生產、智慧工地、智慧運維等方面人才培養力度。加強校企合作,支持高校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加快培養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
3.培育產業工人。支持大型建筑業企業、行業組織等建設產業工人培育基地,開展BIM技術、裝配構件生產與安裝等專業培訓,開展裝配式建筑等職業技能競賽,打造社會化、專業化、分工協作的建筑工人隊伍。
?。ㄆ撸┙⑼晟茦藴鼠w系
制定工程項目數據采集標準及數據互聯互通標準等基礎數據標準。完善BIM施工應用標準,重點制訂部品部件BIM標準、工程項目數字化應用技術標準等行業應用標準。編制主要構件標準圖集,完善設計選型標準,實現部品部件、接口標準化設計,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打造基于BIM的標準化部品部件與構件資源庫。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組長的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建設局),負責日常工作,各區、各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負責牽頭推動對應領域和對應任務的工作。
?。ǘ┩晟婆涮字贫?/span>
結合智能建造要求,優化工程設計管理、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和合同履約監管等制度,完善建筑產品工程造價監測機制,建立數字化審圖、數字化城建檔案管理制度,完善項目管理制度。
?。ㄈ┘哟笮麄魍茝V
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行業組織的作用,通過論壇、現場觀摩等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貫、技術指導、交流合作和技術成果推廣應用;積極宣傳智能建造在技術安全、性能品質、經濟效益和生態環保等方面的重要意義,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可和廣泛應用智能建造技術。
?。ㄋ模┳龊谜咴u估
每年對推進智能建造相關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重點評估智能建造政策效果、投入產出情況,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及時總結經驗,并適時調整相關政策。
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