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5部門聯合印發建筑節能增效行動計劃
發布日期:2023-05-04 來源: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閱讀: 281
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4部門印發《廣東省建筑節能增效行動計劃(2023-2025)》(下稱《行動計劃》),明確支持南沙、橫琴等申報國家高標準綠色低碳城區試點建設。廣東計劃到2025年,城鎮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30%,城鎮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
建設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萬平方米以上
該《行動計劃》主要從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運營節能降碳、建筑用能結構優化、區域節能降碳等四方面開展節能增效行動,包括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嚴格落實建設過程管理、推動節能示范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造、加強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調適、推進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實施建筑電氣化工程、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綠色低碳城區和綠色城市建設等主要具體內容。
《行動計劃》計劃到2025年,城鎮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30%,城鎮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建設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萬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面積3000萬平方米以上。建筑運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12億噸標準煤以內,建筑用能電力消耗比例超過80%。
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試點,率先實施能耗或能效限額管理
《行動計劃》提出,開展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動。修訂《廣東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廣東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研究制訂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技術標準等,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依據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編制綠色建筑發展專項,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落實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項目激勵政策,出臺專項政策要求綠色金融支持的綠色建筑項目原則上須取得綠色建筑標識。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光儲直柔”技術應用等示范項目建設。
同時,開展既有建筑運營節能降碳行動。推動公共建筑能源資源消耗數據共享平臺建設,開展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數據年度統計與更新常態化工作。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作為試點城市,率先實施能耗或能效限額管理。加強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調適,珠三角九市先行開展建筑能效測評或綠色性能后評估。推動運行能耗超限額的公共建筑納入重點用能建筑名單,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同步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申報國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推進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推廣中新廣州知識城、深圳光明區等低碳生態建設實踐經驗
《行動計劃》提到,開展建筑用能結構優化行動。逐步建立以電力消費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費體系,鼓勵采用空氣源熱泵替代生活熱水用能需求。推進新建建筑加裝光伏一體化設計、施工、安裝,新建公共機構及廠房的屋頂太陽能光伏系統應做到可裝盡裝,實現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鼓勵光伏制造企業、投資運營企業、發電企業、建筑產權人加強合作,探索屋頂租賃、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等光伏應用商業模式。
此外,開展區域節能降碳行動。在城市新區、功能區開發建設中,繼續探索區域集中供冷系統的適用性。推廣中新廣州知識城、深圳光明區等低碳生態建設實踐經驗,支持南沙、橫琴等申報國家高標準綠色低碳城區試點建設,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申報綠色城市建設發展試點,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同步開展綠色城市或綠色低碳城區試點工作,推動綠色低碳城區和綠色城市建設。